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有機液體裝載系統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有機液體裝載系統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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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氣工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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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類別 |
安全預評價 |
行業(yè)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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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
改擴建工程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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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guī)模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澤普油氣開發(fā)部、迪那油氣開發(fā)部、英買油氣開發(fā)部、塔中油氣開發(fā)部、哈得油氣開發(fā)部、油氣運銷部所屬站場的有機液體裝載系統進行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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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 |
30076.4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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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 |
烴蒸汽回收工藝、CO催化氧化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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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危險度評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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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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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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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塔里木油田有機液體裝載系統甲烷/揮發(fā)性有機物排放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標準規(guī)范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在其今后的設計、施工和運行中進一步落實本工程方案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本次預評價提出的補充安全措施,確實保證工程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并在工程竣工投產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實現工程安全、平穩(wěn)運行,建成投產后可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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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佟海波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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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賈洪濤、黃雅婷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張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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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佟海波、宋偉、楊巖、陳全知、黃雅婷、賈洪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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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宋偉、楊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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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徐建慶、沙啟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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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佟海波、賈洪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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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現場資料收集、現場檢查及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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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查時間 |
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4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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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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